人用链霉素哪里有卖(硫酸链霉素)

一、链霉素和硫酸链霉素的区别

1、定义不同

链霉素:链霉素(streptomycin)是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1943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罗格斯大学教授赛尔曼·A·瓦克斯曼从链霉菌中析离得到,是继青霉素后第二个生产并用于临床的抗生素,瓦克斯曼也因此获得195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它的抗结核杆菌的特效作用,开创了结核病治疗的新纪元。从此,结核杆菌肆虐人类生命几千年的历史得以有了遏制的希望。

硫酸链霉素:硫酸链霉素为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药品。硫酸链霉素对结核杆菌具有强大的抗菌作用,对多数革兰阳性球菌(如各种链球菌)和杆菌(如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菌)的抗菌作用不强,对许多革兰阴性杆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

本品对各种皮肤结核病皆有效,有抑制结核杆菌繁殖及毒素产生的作用,高浓度时(>0.4μg/mL)有杀菌作用。结核杆菌对链霉素的耐药性产生迅速,宜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

2、用途不同

人用链霉素哪里有卖(硫酸链霉素)

链霉素:链霉素为微生物源杀细菌剂,可有效防治植物细菌病害,例如苹果、梨火疫病、烟草野火病、蓝霉病、白菜软腐病、番茄细菌性斑腐病、晚疫病、马铃薯种薯腐烂病、黑胫病、黄瓜角斑病、霜霉病、菜豆霜霉病、细菌性疫病、芹菜细菌性疫病、芝麻细菌性叶斑病。

硫酸链霉素:用于结核、布氏及非溶血性链球杆菌所致感染性心内膜炎、鼠疫与兔热病、流感杆菌和革兰阴性杆菌感染的治疗。

3、功能不同

链霉素:链霉素是一种从灰链霉菌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抗菌素。属于氨基糖甙碱性化合物,它与结核杆菌菌体核糖核酸蛋白体蛋白质结合,起到了干扰结核杆菌蛋白质合成的作用,从而杀灭或者抑制结核杆菌生长的作用。

由于链霉素肌肉注射的疼痛反应比较小,适宜临床使用,只要应用对象选择得当,剂量又比较合适,大部分病人可以长期注射(一般2个月左右)。所以,应用数十年来它仍是抗结核治疗中的主要用药。

硫酸链霉素:硫酸链霉素为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主要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细菌与链霉素接触后极易产生耐药性。

链霉素和其他抗菌药物或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可减少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用于兔热症、鼠疫、严重布氏杆菌病和鼻疽的治疗(常与四环素或氯霉素合用)。也用于结核病的二线治疗,多与其它抗结核药合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硫酸链霉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链霉素

二、农用硫酸链霉素与农用链霉素的区别在那

1、农用链霉素是一种抗菌素药剂,工业品链霉素是无定形粉末状物,粗制适于防治农作物多种病害。易溶于水,对人畜低毒。主要剂型为15%可湿性粉剂或20%可湿性粉剂。然而硫酸链霉素为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药品。硫酸链霉素对结核杆菌具有强大的抗菌作用。

2、硫酸链霉素为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主要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农用链霉素在农业部登记使用的防治对象为:大白菜软腐病、水稻白叶枯病、棉花立枯病、瓜类霜霉病等。

3、农用链霉素为放线菌所产生的代谢产物,杀菌谱广,特别是对多种细菌性病害效果较好(对真菌也有防治作用),具有内吸作用,能渗透到植物体内,并传导到其他部位。对人、畜低毒,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亦很小。主要用于喷雾,也可作灌根和浸种消毒。

扩展资料

简介

72%农用硫酸链霉素属于可溶性粉剂,为抗生素类杀菌剂。主要防治对象为细菌性褐斑病、细菌性腐烂病,是花卉中常见药。如果喷雾为1000-1200倍液,间隔期为7-10天,一般连续喷施2-3次。如果是灌根就要稀释到2000倍,防止药害。

农用硫酸链霉素是一种抗菌素医用药剂,工业品链霉素是无定形粉末状物,粗制适于防治农作物多种病害。易溶于水,对人、畜、水生物低毒。

使用方法

1、每亩使用72%农用硫酸链霉素(可溶性粉剂)制剂量为13.8~27.8克,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

2、开始用药,每7-10天喷药一次,发病期用药2-3次,可适当增加药量;

3、防治柑橘溃疡病,新稍生长期喷药是在萌芽后15~20天,果实生长期喷药是在谢花后15天开始。防治水稻白叶枯病,软腐病,于零星发病时喷药。防治大白菜软腐病,喷药时应使药液流入白菜的根茎和叶柄基部。

4、可与抗生素类杀菌剂、有机磷农药混合使用;与真菌病害防治药剂混合使用有明显增效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用硫酸链霉素

百度百科农用链霉素

三、农用链霉素与硫酸链霉素有什么区

农用链霉素系抗生素类杀菌剂,对多种农作物细菌性病害有良好的防效。农用链霉素一般指的是原药。市场上直接用于农作物的是72%的硫酸链霉素制剂。制剂是以硫酸等为反应物或是填充料加上链霉素来制取的,所以农用链霉素指的是制剂。农用硫酸链霉素指的是可以直接应用于农作物的制剂

四、农用硫酸链霉素不是说被禁用了能替代的药有哪些

首先需要说的是,农用硫酸链霉素退市是真的,禁止销售与使用,是假的!农用硫酸链霉素禁止销售与使用,是假的!

2011年的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停止受理和批准硫酸链霉素的新增田间试验、农药登记,已批准含有硫酸链霉素的产品,其登记证件到期后不再办理续展登记。”但是,这里指的是“不再办理续展登记”,所以,在登记证到期前生产的硫酸链霉素产品,仍可以销售和使用。

替代药剂:噻菌铜、三氯异氰尿酸、氯溴异氰尿酸、春雷霉素、乙蒜素、中生菌素、王铜、氢氧化铜、络氨铜、琥胶肥酸铜、柠檬酸铜、噻森铜、辛菌胺、噻霉酮和噻唑锌等。

扩展资料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6人,实到委员27人,符合《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会议评审了申请正式登记的农药产品,讨论了相关议题,纪要如下。

一、申请正式登记农药产品评审情况

本次会议共评审农药品种21个(首次评审13个,复审7个,登记变更1个),其中,除草剂6个、杀虫剂3个、杀菌剂8个、卫生杀虫剂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2个、昆虫性信息素1个,涉及19家农药生产企业的43个产品。

经过委员们认真细致评审,会议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同意氯啶菌酯等11个品种的20个产品正式登记;二是不同意水合霉素等9个品种的21个产品正式登记;三是同意氟噻唑吡乙酮毒性级别变更为微毒;四是鉴于大蒜素来源于大蒜提取物,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意减免大蒜素残留试验。具体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二、关于芸苔素内酯产品登记变更问题的意见

针对已取得农药登记的芸苔素内酯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分子结构与《农药中文通用名称》(GB 4839-2009)国家标准定义的结构不同的问题,会议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关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生产工艺,确定有效成分分子结构和名称,重新提交产品化学资料,按照生物化学农药资料要求补充缺少的毒理学和环境影响资料(可以使用查询资料),

并申请登记变更,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登记的,原农药登记证号不变,登记有效期自批准变更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原药登记变更后,制剂企业应当根据所用原药登记情况,确定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分子结构和名称,提供相应的产品化学资料和原药来源证明,并申请登记变更,经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登记的,原农药登记证号不变,登记有效期自批准变更之日起计算。

(三)关于新申请登记产品。根据确定的有效成分分子结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农药登记规定申请相应产品登记。

三、关于加强乙酰甲胺磷等产品登记管理的意见

鉴于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降解产物分别为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等高毒农药,且再评价试验结果表明,其使用后的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会议经过深入研讨,提出建议:高度关注高毒农药低毒化品种的登记和使用问题,对于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后代谢物为高毒农药的品种.

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田间试验、登记申请和登记续展的申请,不再批准其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的新增登记和登记续展。

根据《斯德哥尔摩公约》,硫丹在我国使用豁免至2019年3月26日;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溴甲烷在我国农业上使用豁免至2018年12月31日。

会议建议,适时撤销硫丹、溴甲烷的农药登记证,按照国际公约规定的承诺时限禁止在农业上使用。

四、关于企业补充资料的意见

会议建议,农药登记评审过程中,不接收企业自行递交的补充资料,企业按照评审意见需补充资料的,应当向农业部递交并重新申请登记。

另外,农药登记评审要高度关注农药对地下水的影响。

资料来源: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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