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追溯(江苏溯源)

一、食品追溯是什么怎么追溯

一、食品追溯系统是什么?

1、食品追溯系统帮助消费者辨别进口食品真伪,如在进口食品上统一贴条码、二维码等识别标示,消费者用手机“扫一扫”,不仅可立辨真伪,还可知晓该进口食品生产地等信息。

2、进口食品追溯系统项目是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数字化”管理,为食品建立“身份证”制度,流入市场的食品实行二维码销售,消费者可以利用追溯二维码通过扫描等方式查询食品的相关信息,从而实现“知根溯源”,放心消费。

二、食品追溯系统实现追溯原理

1、基于识别技术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以确保企业快速、准确、实时采集到质量信息,从而可以实现对食品的全生命周期的追踪管理。

2、将所有产品的最小销售单元赋唯一的监管码,以一二维条码和数码混合的方式体现,在生产过程进行赋码,通过监管码记录每件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及原料来源、质监报告等生产相关信息,使用数据库进行储存。

3、出入库时将监管码激活,并上传到监管平台,在流通过程中通过扫描、电话、录入监管码方式查询生产日期、保质期、商品真伪、销售去向等信息,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根据监管码带有的生产信息追查原因,还可以根据监管码对应的发货信息检查市场是否有串货现象等等功能。

4、明确适当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实时快速采集质量信息,并快速反馈,保证整个生产、流通过程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二、各省市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怎么操作二维码怎么弄

目前很多的新冠病毒都是自进口冷链食品上进行传播的,由于病毒存货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冷链食品的安全性,所以针对冷链食品全国各省市纷纷研发了冷链食品追溯系统,通过追溯码可以快速追溯冷链食品的运输流程以及加工过程等,那么追溯系统怎么操作呢,如何进行使用呢,一起来看看吧。

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简介

追溯体系作为责任界定和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手段,被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危化品等重要产品的生产、流通管控体系中。事实上,我国在肉菜、酒类、中药材、农产品及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领域的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成绩。疫情的蔓延,让冷链问题再次凸显,为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于2020年11月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和完善由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和企业级平台组成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以畜禽肉、水产品等为重点,实现重点冷链食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高海伟介绍,追溯的核心目的是责任界定,核心技术手段是对各追溯对象间的关系建立与保存。追溯对象主要包括责任人、主体物品、节点(环境)及行为,在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将各追溯对象的唯一ID号进行关联记录,就形成了商品的全生命周期追溯。

具体到冷链食品追溯,其中的关键点则主要包括追溯对象的信息采集、支撑追溯的软硬件管理系统、标注追溯对象的信息载体及考评追溯体系是否合格有效的评价体系。其中追溯对象包括冷链食品本身、装卸货、流通加工、包装、交易等和相关人员。

追溯码

追溯码是产品唯一的‘身份证’,一般包括主体码、产品码、批次码和单品码。”高海伟具体介绍说,追溯码记录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主要关键点的责任信息,是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与常温食品相比,冷链食品需要更加严苛的流通环境,涉及的关键信息节点更多,追溯要求也更复杂。

青海冷链追溯系统上线

近日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青海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已完成建设并上线。

青海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对接国家数据库,实行“首站赋码”管理。由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冷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和餐饮企业)在系统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将采购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水产品的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如实上报;并使用系统按批次对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追溯。监管部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追溯查询平台,实时查询相关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

黑龙江冷链追溯系统上线

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6日发布消息,自1月15日起,在黑龙江省内,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经营。

去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建立了统一的“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采用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识别等技术,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

黑龙江省要求,1月14日前,黑龙江省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黑龙江冷链”中完成用户注册,在“黑龙江冷链”上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完成赋码工作。

目前,该省通过“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无码禁售”,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禽类、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

未来,黑龙江省将对没有“三证一码”,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码的冷链食品,实行禁止采购、储存、加工、销售。

*目前全国各省市地区都开启了冷链查询系统,但是各地的查询方式并不相同。

冷链查询追溯系统怎么操作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平台入口

1、使用微信搜索“国务院”,点击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后,点击便民服务中的“更多”;

3.并选择“消费”一栏,在此找到“冷链食品追溯专区”,即可进入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平台;

4.在此即可选择相关的地区进行查询,以北京为例;

5.点击后即可进行溯源查询等。

温馨提示:目前已接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的冷链追溯平台,其他地区将陆续接入!

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操作流程

1、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http://scjg.hebei.gov.cn/)首页,找到网上办事的食品监管模块,进入后点击“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首页,点击“冷链追溯”进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2、也可打开浏览器,直接输入地址:http://www.hebspzs.com进入“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首页,点击“冷链追溯”进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3、打开“药安食美APP”,点击“食品溯源”进入食品溯源页面,点击“冷链入口”进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江苏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使用步骤说明

江苏冷链电脑入口:https://jsll.jszwfw.gov.cn/pc/#/user/login?redirect=%2F

1、如果是商家注册登记的话需要使用电脑操作

2、在“首站赋码”页面,如实填写原产国、检验检疫证编号等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追溯码和出入库凭证。

3、对于没有检验检疫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江苏冷链”追溯电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商家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

4、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销售区域需要相对独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对应的“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码。

5、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冷链”小程序进行查询,点击“消费者溯源”,即可扫描产品的电子追溯码,了解具体信息。

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使用:

该平台对进口冷链食品在皖流通开展追溯管理,从而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助力疫情精准防控。消费者只需要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商品名称、条形码、生产日期、批次、产地,以及检测信息。在检测信息一栏,有六张证明和报告,包含两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以及两张追溯凭证。

“安徽冷链”将在全省推广应用。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可追溯;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及第三方冷库、储备商品冷库等相关服务提供者,自12月10日起全面应用“安徽冷链”,完成注册工作。

云南冷链食品追溯

云南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如何使用电脑访问?

1、直接使用电脑访问网页地址:https://llspzs.ynaic.gov.cn/;

2、输入商品追溯编码后,点击“追溯”按钮即可进行追溯查询。

云南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如何使用手机访问?

1、进入“云智溯”小程序进行手机端操作;

2、可输入商品溯源码,也可直接扫码进行查询。

相关说明:

1、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用户注册时,可下载用户操作手册、使用教学视频等资料。

2、“云智溯”为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可拨打服务热线:0871-68199860咨询。

三、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有哪些途径

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主要的途径有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销售去向等,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食品追溯体系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起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江苏食品追溯(江苏溯源)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记录全程质量安全信息。

(一)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

1.产品信息。企业应当记录生产的食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标准内容、配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记录变化的时间和内容等信息。应当将使用的食品标签实物同时存档。

2.原辅材料信息。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确保记录内容上溯原辅材料前一直接来源和产品后续直接接收者,鼓励最大限度将追溯链条向上游原辅材料供应及下游产品销售环节延伸。

3.生产信息。企业应当记录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原辅材料入库、贮存、出库、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二是生产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三是成品入库、贮存、出库、销售等相关信息;四是生产过程检验相关信息,主要有产品的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等内容,包括原始检验数据并保存检验报告;五是出厂产品相关信息,包括出厂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单、销售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

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别食品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等,确定需要记录的具体信息内容,作为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规范,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企业对相关内容调整时,应记录调整的相关情况。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当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

4.销售信息。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5.设备信息。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设备的材质、采购、设计、安装、使用、监测、控制、清洗、消毒及维护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备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6.设施信息。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的设施信息,包括原辅材料贮存车间、预处理车间(根据工艺有无单设或不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根据工艺有无单设或不设)、成品库、检验室、供水、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存放、通风、照明、仓储、温控等设施基本信息,相关的管理、使用、维修及变化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施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7.人员信息。企业应当记录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关人员的培训、资质、上岗、编组、在班、健康等情况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履职信息关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人员各自职责,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原辅材料采购、技术工艺、生产操作、检验、贮存等不同岗位、不同环节,切实将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记录履职情况。根据不同类别食品生产企业特点,确定关键岗位,重点记录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8.召回信息。企业应当建立召回记录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来源、发生召回原因、召回情况、后续整改方案、控制风险和危害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9.销毁信息。企业应当建立召回食品处理工作机制,记录对召回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等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督的,还应当记录相关监管人员基本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企业可依法采取补救措施、继续销售的,应当记录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10.投诉信息。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诉,如实记录相关食品安全、处置情况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销售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

1.进货信息。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食品的产地、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名称、数量、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2.贮存信息。企业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规定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实记录贮存的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贮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等规定,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还应当记录贮存过程的相关信息。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产地、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销售信息。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产地、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标明食品的产地、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及散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来自不同的预包装食品混合而成,应当记录混合品种及比例等情况。

四、江苏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扫码入库错误怎么撤回

1、首先,打开微信,找到扫一扫。

2、其次,点击扫一扫,扫描江苏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二维码,不需要撤回。

3、最后,重新填写信息,重新扫码入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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